來源:新華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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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香港《文匯報》消息,銀冠玉屬烏羽玉科仙人掌,含麥司卡林(Mescaline)生物鹼,可致幻覺,故有“迷幻仙人掌”之稱,被香港保安局納入《危險藥物條例》管制。然而,香港旺角花墟商販不知該條例,公開出售,且不少香港市民也不知銀冠玉的危害。業界呼吁全面禁售和回收銀冠玉。
無刺呈扁球形的銀冠玉屬烏羽玉科仙人掌,外表可愛,但因含麥司卡林,食用後會令人産生幻覺,被當作另類毒品服用,故已被香港保安局納入《危險藥物條例》,執法者有權向持有人士提出檢舉控告,然而香港花卉業界對相關法例毫不知情。
因銀冠玉和烏羽玉同被列入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,若要進出口,須遵守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》,商販向署方申請準許證或許可證便可銷售,從不知會因觸犯《危險藥物條例》而被檢舉控告。
據悉,香港旺角花墟至少5間花店銷售銀冠玉,其中兩間稱“暫時缺貨”。銀冠玉價格視大小而定,由100多港幣至3000港幣不等。有店員透露,銀冠玉很受歡迎,半個拳頭大,可索價380港幣,1個月能賣幾十盆。不過,店員稱不清楚持有銀冠玉有可能觸犯《危險藥物條例》。
港九花卉職工總會理事長溫忠平直言,商販不知道持有銀冠玉會誤入法網,相關政策及法規前後矛盾,令商販無所適從,建議將此類植物列作毒品,禁止售賣,回收商販的存貨並作賠償。
香港保安局強調,持有危險藥物已被納入《危險藥物條例》管制,持有者最重可獲刑7年及罰款100萬港幣。與此同時,香港警方及海關過去5年並未檢獲有關植物。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則指出,任何人如未按條例規定而進出口或持有瀕危物種,即屬違法,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港幣及監禁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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